河北斯格种猪有限公司种猪淘汰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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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孔令聪.河北斯格种猪有限公司种猪淘汰标准[J].养猪,2004(6):4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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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孔令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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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053600,河北省安平县河北斯格种猪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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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体质赢弱、发育不良的后备母猪。2.超过300日龄,经各种方法处理不能配种的后备母猪。3.连续两次产仔少于8头的母猪。4.具有无效乳头或无乳少乳(21日龄仔猪平均体重低于5千克)的母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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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河北斯格种猪有限公司 淘汰标准 种母猪 种公猪 |
文章编号: | 1002-1957(2004)06-004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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