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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
摘    要:
2006年6月16日农业部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新的《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67号).并于2006年6月26日公布。该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畜牧业生产经营行为.加强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建立畜禽及畜禽产品可追溯制度.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该办法包括畜禽标识管理、养殖档案管理、信息管理和监督管理几个方面.该办法颁布后.自2002年开始已经实施4年的《动物免疫标识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13号)废止。现本栏目全文刊发《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以飨读者。[编者按]

关 键 词:《动物免疫标识管理办法》 畜禽产品 档案管理 养殖 重大动物疫病 产品质量安全 畜牧业生产 农业部 经营行为 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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