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乡村社会治理共同体,对于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当前我国乡村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迁,主要体现为农村由封闭型走向流动型、农民由群体化转向个体化以及治理单元扩大化3个方面,由此相应带来了村治主体空心化、公共精神淡漠化、网络关系陌生化等消极影响,成为构建乡村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困境。针对于此,湖南宁乡大成桥镇"六化社团"、浙江桐乡"三治融合"和湖北秭归"幸福村落"3个地区的乡村采取了不同的应对措施,成功构建了乡村治理共同体。3个实践案例对于乡村社会变迁中的治理共同体构建有4个方面的启示:注重党建的重要推动作用、注重提升村民的参与深度、注重挖掘传统治理资源、注重引入切合地方实际的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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