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追薪,可以先拿钱再打官司 |
| |
引用本文: | 方媛,李玉.民工追薪,可以先拿钱再打官司[J].农业科技与信息,2004(7):44-44. |
| |
作者姓名: | 方媛 李玉 |
| |
摘 要: | 编辑同志: 我们10人均在A公司打工,由于A公司有能力支付却拖欠我们工资达六个月之久,致使我们及家庭生活面临严重困难。鉴于按正常的诉讼程序需要一定的时间,而我们目前又确实拖不起,请问:我们能否先让法院为我们拿工资,然后再打官司? 读者:邱婧等10人邱婧等读者: 对你们所提到的问题,可以肯定地告诉你们:能够。 这里涉及到一个先予执行问
|
关 键 词: | 民工 工资 《民事诉讼法》 诉讼程序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