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出台的重大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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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丽萍 崔丽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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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省泰来县和平镇农业经济技术综合服务中心,162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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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9亿农民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已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将于2007年7月1日实施。这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历经三年,并经二三审通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在明确农民合作组织的市场主体地位、规范农民合作组织的内部行为、加大政府对农民合作组织的政策扶持等起到重要法律保障的同时,也为农村其它民间组织的规范发展提供了一个成功模式,是我国社会管理制度完善的一个里程碑,凸显出深远的社会管理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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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专业合作社 农民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作组织 社会管理 市场主体 法律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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