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国有林区实行社队承包护林责任制效果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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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宏文 张思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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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陇县农工部,陇县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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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国有林区实行承包护林责任制,在我省还是一项新的尝试。陇县在调整林区生产结构中,制订了以林牧为主的生产方针,并把推行承包护林责任制、广开多种经营门路与林区社队的责、权、利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在护好管好国有森林的同时,发展了林区多种经济,增加了林区社队收入,改善了林区社员生活。诚如他们总结的:做到了责、权、利三结合,国家、集体、个人三满意,是利国富民的好办法。陇县的这个经验,虽然还正在农村新的形势下继续充实完善,然而这种林区生产结构的雏形和它业已显示出的优越性,是值得省内其它林区参考借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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