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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占用林地案件的法律适用
引用本文:向延建.征占用林地案件的法律适用[J].湖南林业,2006(12):32-32.
作者姓名:向延建
摘    要:林地违法行为一般是指违反森林法律法规的规定,未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或者未经批准,擅自开显林地的行为,或者未经批准临时占用林地或者占用林地逾期不归还的行为。实践中,常常会遇到以下几个法律适用问题:

关 键 词:征占用林地  法律法规  违法行为  案件  法律适用问题  主管部门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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