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清查假兽药的通知
摘    要:2006年11月下旬到12月上旬,农业部按照《关于开展2006年下半年兽药执法检查行动的通知》(农明字2006]第114号)要求,会同各省级兽药管理部门对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西藏自查除外)兽药生产、流通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各地兽药市场仍有假劣兽药流通,主要包括:未经批准生产的假兽药、擅自添加产品质量标准以外成分或禁用药物的假兽药、超过流通期的废止地方标准产品和非GMP企业产品等。第一段]

关 键 词:农业部办公厅  假兽药  产品质量标准  清查  执法检查  兽药生产  管理部门  假劣兽药
文章编号:23660958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