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清查假兽药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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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6年11月下旬到12月上旬,农业部按照《关于开展2006年下半年兽药执法检查行动的通知》(农明字2006]第114号)要求,会同各省级兽药管理部门对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西藏自查除外)兽药生产、流通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各地兽药市场仍有假劣兽药流通,主要包括:未经批准生产的假兽药、擅自添加产品质量标准以外成分或禁用药物的假兽药、超过流通期的废止地方标准产品和非GMP企业产品等。第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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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业部办公厅 假兽药 产品质量标准 清查 执法检查 兽药生产 管理部门 假劣兽药 |
文章编号: | 236609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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