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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行政诉讼法》以行政诉讼为动力推进植物检疫执法工作
引用本文:黄新动.学习《行政诉讼法》以行政诉讼为动力推进植物检疫执法工作[J].中国植保导刊,2006,26(3):36-39.
作者姓名:黄新动
作者单位:云南省文山州植保植检站,云南,文山,663000
摘    要:植物检疫工作是1项重要的行政执法工作。笔者结合所从事的植物检疫工作,就植物检疫执法活动与国家《行政诉讼法》实施的对接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认识到植物检疫人员应该认真学习、正确对待《行政诉讼法》,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范,借助行政诉讼的力量,推进植物检疫执法工作,将植物检疫工作进一步推向前进。1正确认识和把握植物检疫执法活动中的行政诉讼1990年10月1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是我国规范行政诉讼的重要法典。《行政诉讼法》第一条规定“: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行政案件,保护…

文章编号:1672-6820(2006)03-0036-04
修稿时间:2005年11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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