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新刑诉法提出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是对新刑诉法明确“尊重和保障人权”这一任务的呼应.在该制度下,羁押适用将会得到更充分的审核,羁押率过高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将得到缓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将受到更加全面的保护.但不可否认,由于我国传统侦查模式对羁押的依赖,甚至存在以逮代侦的现象,如果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得到真正落实,其对侦查工作带来挑战将是严峻的.从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半年来的情况下,在一些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得到较好落实的地方,其对侦查工作的影响已有所呈现.本文试就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制度性规定及各地实施半年来的情况,就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给侦查工作带来的影响以及侦查机关的应对措施,进行一点粗浅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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