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野猪对畜牧业的危害及其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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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邢廷铣.澳大利亚野猪对畜牧业的危害及其控制[J].家畜生态,198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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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邢廷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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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科学院长河农业现代化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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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澳大利亚有多种野生动物影响畜牧业生产,野猪(Sus scrofa)即为其中的一个典型代表。因为它与畜牧业生产密切有关,有的洲政府已用立法的形式宣布野猪为有害野生动物。如新南威尔士洲于1934年在草原保护法中,宣布野猪、野兔和野狗为有害动物,要求人们在任何时候对上述有害动物进行抑制和扑灭。类似的法律在其它洲也已制定。因此,了解目前澳大利亚野猪对畜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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