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所有制结构发展非公有林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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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光弟.调整所有制结构发展非公有林业[J].中国林业,2001(22):1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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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光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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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十五”期间林业要实现跨越式发展,必须深化林业体制改革,在更大范围内加大对私有林的开放,建立以非公有制为主体的林业发展体系,才能确保既定目标的实现。本文以四川省巴中市为例,就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谈点看法。林业生产经营、管理体制的基本结构巴中市有森林面积428940公顷。按所有制结构分,国有林面积占14.3%,集体林占78.47%,个人林(含个人经营的自留山、承包、租赁、合股等),占7.27%;从经营目的分,生态公益林占森林面积的35.1%,商品林占森林面积的54.9%,兼用林占森林面积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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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所有制 结构调整 非公有林业 林业体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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