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供直管县供电企业体制改革思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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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景云.直供直管县供电企业体制改革思路[J].农村电工,2000(1):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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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景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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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西省运城地区电业局 04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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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国家关于“县为实体”的改革要求,在直供直管供电企业要以划分和改变经营核算办法为重点,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把县级供电企业逐步改造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实体.其具体思路是:1 经国家主管部门授权及批准,以省电力公司为母公司,各县供电企业为子公司,组建省级供电企业集团.在直供直管供电企业中,县供电子公司是母公司对其拥有全部资本的企业法人,统一由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省级供电企业集团总部设在省电力公司,人员经费由省电力公司承担,执行省电力公司董事会的决议,在总经理领导下进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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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供电企业 体制改革 电力公司 市场经营 中国 |
修稿时间: | 1999年10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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