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林业产权内涵及其应有权利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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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万杰.论林业产权内涵及其应有权利构成[J].林业工作研究,2007(6):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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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万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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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林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但与日益增长的社会需求不相适应,林业生产关系特别是产权制度明显落后,成为了制约林业发展的主要矛盾。为此,国家全面启动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明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建立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体,多种经营形式并存的集体林经营管理新体制,一个林权归属清晰、权责利划分明确的集体林业产权制度安排已经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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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林业产权制度 林业发展 权利 经济社会发展 家庭承包经营 林木所有权 林地使用权 集体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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