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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环保面临的新问题及对策建议
作者姓名:马利华
作者单位:郏县农业局
摘    要:
一、农业环保执法中出现的新问题
  (一)关于农业用地方面的新问题
  1、农业结构调整中随意改变耕地用途。一是集体擅自调整。有的村一次性将连片3.33hm2的农田改挖成鱼塘,导致无法种植农作物;有的村一次性占用大面积的基本农田修建砖瓦窑厂,造成区域性农业环境的破坏。这些调整,从短期看能为村集体增加收入;但从长远角度看,不但危及粮食生产安全,而且破坏原有的种植条件,毁坏农田水系,甚至直接污染农业环境。虽然农业部、国土资源部等部门专门发文要求整顿,但因法律责任不明确,致使效果不理想。二是个人擅自调整。有些农民将自己的责任田交给砖瓦窑厂取土制砖,改挖鱼塘;还有一些农户在自己承包或转包的责任田上建小型炼焦厂、修建预制厂等,造成农业环境的严重破坏与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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