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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才能兑现的奖金,可以要求分割吗
作者姓名:辛祥
摘    要:编辑同志:我丈夫李某受聘于一家公司,该公司规定:员工工作每满一年,就可得到相当于公司当年绩效8%的额外奖金,但前两年只记账,必须到第三年才将现金支付本人。2008年年底李某应得额外奖金4万元,2009年年底应得额外奖金3万元,这两笔款项要等到2010年年底才能兑现。目前,我和李某正闹离婚,我要求提前分割这笔尚未兑现的奖金,他却不同意,请问,我的要求合情合法吗?

关 键 词:奖金  分割法  《婚姻法》  法律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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