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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肉精”检验合格证管理办法(试行)
摘    要:第一条为规范"瘦肉精"检验合格证管理,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瘦肉精"检验合格证包括《动物"瘦肉精"自检合格报告书(溯源单)》和《未添加使用"瘦肉精"保证书(溯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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