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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儿应否负担无抚养关系的继母
引用本文:李颂光,阎珊珊.继儿应否负担无抚养关系的继母[J].湖南农业,2002(19).
作者姓名:李颂光  阎珊珊
作者单位:[1]湖南潇湘律师事务所 [2]410005
摘    要:问:我的父母于1985年离婚,我跟随母亲生活。1997年我父亲与本村的1个无儿无女的寡妇结婚,2年后,父亲不幸病逝,我将父亲安葬。现在,继母也要我负担她的生养死葬。请问:我是否有赡养继母的义务? 答: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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