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防疫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问题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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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钦逊,庄跃民.动物防疫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问题的探讨[J].福建畜牧兽医,2007,29(5):7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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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钦逊 庄跃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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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惠安县畜牧兽医站,362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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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简易程序,也称当场处罚程序,是对符合法定处罚条件的违法行为人当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条、第54条和《行政复议法》第18条规定,行政执法主体违反法定程序做出的行政行为,可以依法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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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处罚决定 简易程序 动物防疫 行政执法主体 《行政处罚法》 当场处罚 违法行为 行政复议 |
文章编号: | 1003-4331(2007)05-007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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