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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应占合作社成员总数八成
摘 要:
江苏省沭阳县龙集镇读者田某来电:我是一个种粮大户,今年准备牵头成立合作社,最近要吸收一批社员。请问:国家对吸收合作社成员有何规定?答:《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
关 键 词:
成员总数
股份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
江苏省
种粮大户
吸收
新成员
事业单位
沭阳
集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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