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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法》宣传知识(下)
引用本文:丁德明.《水污染防治法》宣传知识(下)[J].湖南农业,2012(3).
作者姓名:丁德明
作者单位:湖南省水产科学研究所,410153
摘    要:(续第2期)4.饮用水水源和其他特殊水体保护有哪些条款?答:《水污染防治法》第56条规定:闫家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以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嗣划定一定的区域作为准保护区。第57条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

关 键 词:《水污染防治法》  水源保护区  饮用水水源  知识  水体保护  排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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