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的四大基本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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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龚卫东.论法的四大基本价值[J].西昌农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18(2):7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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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龚卫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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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的基本价值在法的所有价值中具有基石性作用。它体现法的基本精神,终极使命,终极目的,同时它从根本上决定着法的作用.指导着法的作用,并规范着法的发展。中外法学家提出了很多法的基本价值,笔者仅从法的最基本的四大价值即自由、平等、秩序、正义来探析法对人类社会产生的功能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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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 自由 平等 秩序 正义 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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