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模式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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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卫.河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模式探讨[J].河南林业科技,2012(2):3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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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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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郑州,450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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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惠及广大农民的"德政工程"。在改革实践中,除了要严格遵守《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及林改政策的有关规定外,必须基于对本地林业资源基本状况和农民群众的林业经营方式、经营习惯的现实考量,采取切合本地实际的林改模式。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将"德政之德"公平公正地施于农民群众。通过对河南省不同地区林业发展状况的分析,结合近年来全省林改工作实践,分平原和山区两个部分,分别提出了较为具体的改革模式。平原地区主要根据造林地的不同类型和经营现状,提出了不同形式的均权均利办法;山区主要根据各个山系不同的林业资源状况和群众对林地林木资源的依赖程度,提出了相应的改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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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集体林改 改革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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