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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农机局构筑"七大"防线保农机安全生产
引用本文:朱景发,彭先德.宜昌市农机局构筑"七大"防线保农机安全生产[J].湖北农机化,2004(4):21-21.
作者姓名:朱景发  彭先德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道路交通安全法之所以对机动车登记机关审查登记的

关 键 词:宜昌市农机局  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  生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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