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农机局构筑"七大"防线保农机安全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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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景发,彭先德.宜昌市农机局构筑"七大"防线保农机安全生产[J].湖北农机化,2004(4):2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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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景发 彭先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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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道路交通安全法之所以对机动车登记机关审查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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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宜昌市农机局 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 生产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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