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州市实行村干部引咎辞职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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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凤鸣,田敏,德贞.山东青州市实行村干部引咎辞职制度[J].山西农业:致富科技版,200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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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凤鸣 田敏 德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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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前,在农村确实存在着一小部分为民暇务意识不强,办事效率不高,带领群众致富本领差的村干部。有的甚至为政不廉、作风不民主,官僚主义严重,与群众要求格格不入,被农民形象地叫做“太平官”、“混事官”。他们占着位子不干事,使得想干事的、能干事的没位子,造成所在村庄,年复一年,工作不见起色,经济发展缓慢,面貌变化不大。为有效地解决这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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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引咎辞职制度 村干部 青州市 山东 办事效率 官僚主义 经济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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