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植物品种权申请前的准备 |
| |
作者姓名: | 陈红霖 桂瑶 |
| |
作者单位: | 1. 四川农业大学,雅安,625014 2. 四川农业大学正红种业有限责任公司,成都,610066 |
| |
摘 要: | 一项能够取得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属于国家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范围;不违反国家法律、妨害公共利益或者破坏生态环境;必须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应当具备适当的品种名称.另外,品种权是不能自动取得的,即使合乎授权条件的植物新品种,也必须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品种权申请程序.为了减少品种权申请的盲目性,节省品种权申请人和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双方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品种权申请人在提出申请以前一定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
关 键 词: | 农业植物品种权 申请 《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品种新颖性 品种特异性 品种一致性 品种稳定性 |
修稿时间: | 2004-07-29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 点击此处可从《中国种业》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
|
点击此处可从《中国种业》下载全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