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要严格产品中有害杂质管理 |
| |
引用本文: | 王以燕,刘绍仁,赵永辉,孙化田.农药登记要严格产品中有害杂质管理[J].农药科学与管理,2007,28(2):36-44. |
| |
作者姓名: | 王以燕 刘绍仁 赵永辉 孙化田 |
| |
作者单位: | 1.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北京,100026 2. 河南省农药检定所,河南,郑州,450002 |
| |
摘 要: | 1前言
农药产品中的杂质情况,特别是严格限制的相关有害杂质情况.是判定农药产品质量的重要指标.它们不仅会直接影响农药产品质量和使用效果,而且可能会由于它们在毒理学、环境毒理学、植物毒理学、残留等方面的原因,而对植物、人和动物、环境以及农产品安全产生重要影响。所以农药产品中的杂质情况一直是人们关注的重点.各国农药登记主管部门都制定相应规定,在办理农药登记注册时严格相关杂质的管理。最近,在我国医药行业暴露出的医药事故.也向农药企业和管理部门发出警示.需要进一步加强农药产品中相关杂质的管理。第一段]
|
关 键 词: | 农药登记 有害杂质 农药产品 管理部门 环境毒理学 产品质量 相关杂质 医药行业 |
文章编号: | 1002-5480(2007)02-36-09 |
修稿时间: | 2006-10-17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