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伙盗伐林木的犯罪分子受到刑法制裁 |
| |
引用本文: | 高建邻.四伙盗伐林木的犯罪分子受到刑法制裁[J].绿化与生活,2002(5):6-7. |
| |
作者姓名: | 高建邻 |
| |
摘 要: | 北京市有关区县的森林公安机关集中力量,多路出击,狠狠地打击盗伐林木的犯罪团伙,使一大批犯罪分子落入法网,受到法律的制裁。目前,已经有石林涛、李志军、高明三个盗伐林木团伙的犯罪分子经人民法院判决有罪。石林涛、王振、于长青、王金山、石海宽、石玉军、曹志忠、李志军、曹起生、化广杰、高明、徐清等12名盗伐林木的犯罪分子受到刑
|
关 键 词: | 盗伐林木 犯罪分子 制裁 法制 刑法 森林公安机关 判决 王金山 区县 石林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