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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摘    要:【案情】1981年2月,王某以一户三人(王某与妻子李某、大儿子)名义申请了宅基地建房。同年12月,小儿子出生。2002年大儿子结婚,王某因车祸去世。2003年,小儿子因结婚另行申请了宅基地建房;大儿子也将房屋拆除,在原宅基地上建了新房,李某随大儿子居

关 键 词:基地使用权  遗产继承  农村宅基地  拆迁补偿  车祸  申请  建房  成员资格  作为  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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