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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
摘    要: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防止病害生猪产品流入市场,保证上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家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以下简称病害猪)实行无害化处理制度,国家财政对病害猪损失和无害化处理费用予以补贴.

关 键 词:生猪定点屠宰厂  无害化处理  管理  病害  商务部  财政部  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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