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理事会”与乡村治理体制创新研究——以“南陵水改”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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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宇丽,王中华.“项目理事会”与乡村治理体制创新研究——以“南陵水改”为例[J].安徽农业科学,2014(20):6840-68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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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宇丽 王中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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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大学社会与政治学院,安徽合肥23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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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安徽大学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理事会”与乡村治理体制创新研究》(201410357264)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组成员安徽大学11级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刘宇丽、刘寒芬,安大11级行政管理专业王胜楠、杨雪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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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以"南陵水改"为例,对"项目理事会"的实际运作中存在的组建和运作不畅、政府部门和村委会的潜在影响多、农村"空心化"制约乡村治理进程等问题进行了研究。指出在乡村治理体制创新上应激发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的自主意识,严格规范和完善"村民自建"制度,大力发展乡村经济、培养新型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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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项目理事会 乡村治理 体制创新 善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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