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料奶的检疫目前依然是一个真空地带对问题奶粉和问题牛奶引发的深思与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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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洪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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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九三学社连云港市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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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 在1998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并没有将奶列为动物产品,因而也就不在检疫范围内。2008年1月1日施行的经过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将可能传播动物疫病的奶列为动物产品。但由于多少年来形成的习惯,各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目前仍未将原料奶列为必检的动物产品。因此,原料奶的检疫目前依然是一个真空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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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检疫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原料奶 牛奶 地带 真空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 引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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