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合作社转包生“金”——记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杨汛桥镇江桃村土地股份合作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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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金玺.土地利用合作社转包生“金”——记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杨汛桥镇江桃村土地股份合作社[J].中国农民合作社,2014(10):2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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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金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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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单一以农户土地入股组建合作社,入股土地一般不作价,由合作社统一组织对外发包或租赁,取得的收益按农户土地入股面积为依据进行分配。这种模式实行承包土地内股外租型改革,主要适用于农户委托村集体组织流转土地并形成一定规模的村。"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城乡统筹科科长王国根道出了柯桥区土地股份合作社的一种成功模式,而这也是江桃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开展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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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股份合作社 土地承包期 桃村 杨汛桥镇 村集体组织 土地入股 农户土地 土地流转 土地利用 桥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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