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合作社原则的变与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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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孔祥智.国际合作社原则的变与不变[J].中国农民合作社,2014(7):38-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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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孔祥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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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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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条规定了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遵循的五项原则:“(一)成员以农民为主体;(二)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三)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四)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五)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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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专业合作社 国际 民主管理 农民 交易量 盈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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