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个全能的典型社会管理模式,就是把本属于公民的权利统统变为自己的权力。对于高度行政化的司法而言,近三十年中也是这样一路行来。比如国外的保释,这是犯罪嫌疑人的一项权利,只要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司法机关就应当一律放人;到我们这儿,保释改了个名,叫“取保侯审”,“权利”也就变成“权力”。不是所有的犯罪嫌疑人都能得到取保,除了要依法定条件提起之外,还要经过司法机关的审查和批准。当然“,保释”也要审查,但那是程序性审查,“取保”的审查则是“实质性审查”,这背后的“实质”就是,你虽然有权(利)提出申请,但最终还是要我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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