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杀珍禽落法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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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姜勇.猎杀珍禽落法网[J].内蒙古林业,2003(2):2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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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姜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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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呼伦贝尔市巴林森林公安分局 0221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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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站在被告席上的犯罪嫌疑人高某低下了头,在铁的事实面前,他再也无法抵赖了。在与森林公安民警长达8个月的较量中,他最终败下阵来,等待他的将是10年的铁窗生活。2001年12月11日上午,牙克石市巴林森林公安分局民警在进行猎政检查。10时许,当汽车行至巴爱公路时,前方有一辆摩托车驶来,民警发现该车上驮有物品,形迹十分可疑。民警将车辆拦截,进行检查,在车上编织袋内发现40只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花尾榛鸡,车主高某和其妻李某正准备运到巴林镇卖掉。于是,分局民警将二人带回分局进行讯问。讯问中,夫妇二人拒不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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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野生保护动物 刑事案件 犯罪嫌疑人 猎杀 珍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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