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7月1日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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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农业部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将于2006年7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畜牧业生产经营行为,加强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建立畜禽及畜禽产品可追溯制度,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包括畜禽标识管理、养殖档案管理、信息管理和监督管理几个方面。《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颁布后,农业部2002年5月24日发布的《动物免疫标识管理办法》将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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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动物免疫标识管理办法》 畜禽产品 档案管理 养殖 重大动物疫病 产品质量安全 畜牧业生产 经营行为 监督管理 信息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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