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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禁止十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作者单位:《江西畜牧兽医杂志》
摘    要:<正>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从事十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其活动是: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

关 键 词:生产经营活动  食品添加剂  食品安全标准  致病性微生物  原料生产  化学物质  农药残留  兽药残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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