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拟定掠食性鱼类及其产品内总汞的最大残留限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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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2014年2月14日,新加坡就2014年食品法规(修订)草案发布通报,其中,拟定掠食性鱼类及其产品内总汞的最大限量为1 mg/kg。汞及其化合物是环境中广泛存在的一类持久性污染物,主要来源于含汞矿物及农资产品使用过程中对大气及水体造成的污染,其中以甲基汞的毒性最强。现有研究表明,养殖过程中水产品(特别是肉食性水产品)能够通过食用含有汞的水生生物富集汞。此次新加坡拟定水产品中总汞的限量标准低于现行国际标准。新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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