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剧毒农药专项整治应做好的几项工作 |
| |
引用本文: | 乔日红.高剧毒农药专项整治应做好的几项工作[J].山西农业:致富科技版,2006(9):29-30. |
| |
作者姓名: | 乔日红 |
| |
作者单位: | 山西省植保植检总站,030001 |
| |
摘 要: | 农药残留特别是高剧毒农药残留是影响我省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首要问题。农业部、发改委、工商局、质检局四部委局第632号公告明确指出:“自2007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在国内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铵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撤销所有含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产品的登记证和生产许可证”。为确保蔬菜、水果质量安全,促进绿色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很有必要在全省蔬菜、水果生产区开展高剧毒农药专项整治活动。开展高剧毒农药专项整治具体应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
关 键 词: | 专项整治活动 剧毒农药 高毒有机磷农药 农产品质量安全 甲基对硫磷 绿色食品产业 农药残留 生产许可证 农药产品 甲胺磷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