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涂改检疫证明案的处理和体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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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况友元,涂涝,李所贵.一起涂改检疫证明案的处理和体会[J].中国动物检疫,2003,20(7):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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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况友元 涂涝 李所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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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省上高县畜牧水产局,336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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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案情2001年5月18日 ,江西省上高县兽医卫生监督所接到墨山中心动物检疫站举报 :高安市独城镇生猪贩运户的车上猪头数目与检疫证明不符 ,有明显涂改痕迹。县畜牧水产局迅速派员现场查处。现场调查发现生猪贩运户胡某在高安市独城镇收购肥猪12头由司机宋某承运至江西省宜春市定点屠宰厂进行宰杀 ,收购猪货值7000余元 ,运费180元。当时 ,胡某出示了检疫证明及相关证件 ,但检疫证在签发日期一栏上有明显的涂改痕迹 ,上高县动物防疫监督员当即对该检疫证收缴。经核查 ,胡某将检疫证明日期栏由“2001年1月18日改成2001年5月18日” ,涂改检疫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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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涂改检疫证明案 案情 法律意识 执法人员素质 《动物防疫法》 |
文章编号: | 1005-944X(2003)07-00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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