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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造林方式对黄土丘陵植被恢复区土壤物理性质的影响——以山西省河曲县为例
引用本文:闻彦树,郝艳霞.不同造林方式对黄土丘陵植被恢复区土壤物理性质的影响——以山西省河曲县为例[J].内蒙古林业,2011(11):12-13.
作者姓名:闻彦树  郝艳霞
作者单位:内蒙古圣蓝绿化有限公司
摘    要:黄土高原因严重的水土流失而闻名于世,除地形、土壤、降水因素外,植被破坏也是水土流失的重要原因之一。人类对森林,特别是对山区森林的砍伐及其大量的坡地耕作,破坏了原有坡地的相对稳定性,导致了严重的水土流失,土壤侵蚀模数超过50t/hm2·a。植被建设是防治水土流失的根本措施,也是黄土高原沟壑区固沟保土的重要举措。国家在黄土高原地区相继实施的封山育林、退耕还林(草)等生态植被恢复工程,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科技支撑步伐相对缓慢。

关 键 词:土壤物理性质  植被恢复工程  黄土丘陵  造林方式  河曲县  山西省  黄土高原沟壑区  退耕还林(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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