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标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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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明娟.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标准确定[J].新农业,2006(4):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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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明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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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中央补偿基金平均补助标准为每年每亩5元,其中4.5元用于补偿性支出,0.5元用于森林防火等公共管护支出。补偿性支出用于重点公益林专职管护人员的劳务费或林农的补偿费,以及管护区内的补植苗木费、整地费和林木抚育费。公共管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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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 标准 自然保护区 病虫害预防 基金管理 森林防火 江河源头 火灾预防 定点监测 森林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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