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指导文件——基于大田试验数据制定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指导意见(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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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振山,钱传范,李文志,何艺兵,杨永珍,李文华,宿小妹.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指导文件——基于大田试验数据制定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指导意见(二)[J].农药科学与管理,2008,29(5):33-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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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振山 钱传范 李文志 何艺兵 杨永珍 李文华 宿小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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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加利福尼亚大学昆虫系,美国,里弗赛德,92521-0425;中国农业大学应用化学系,中国,北京,100094 2. 中国农业大学应用化学系,中国,北京,100094 3.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中国,北京,100026 4. 中国农业大学应用化学系,中国,北京,100094;美国杜邦公司植物保护业务部Stine Haskell研究中心,美国,特拉华,19714-0030 5. 全国农业展览馆图书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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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 最大残留限量电子表格的使用 A.检查和调整数据 在数据集可以输入最大残留限量电子表格前,先要对大田试验数据进行检查以确定哪些残留数值为有效数值.有时大田试验会采集一些具有不同安全间隔期(PHIs)或多个单位面积施药量的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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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最大残留限量 大田试验 试验数据 贸易协定 安全间隔期 农药 文件 自由 |
文章编号: | 1002-5480(2008)05-3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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