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混用“四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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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品绩 任青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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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莱西市农业局,266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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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生产上 ,农药合理混用可以增加用途、提高药效、减少喷施次数等 ,真正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但是 ,混用也应掌握科学合理的原则 ,一般来说 ,农药混用有如下“四忌”。一忌混合后分解失效。农药可否混用 ,主要是由药剂本身的化学性质所决定。农药分为中性、酸性、碱性3大类 ,中性与酸性之间的农药可以互相混用 ,不会产生化学反应。常用的农药如辛硫磷、敌敌畏、敌杀死等都属于弱酸性或中性。这类农药如果与碱性药剂 ,如石硫合剂、波尔多液等混用 ,却极易造成分解失效。即使个别不同性质的农药可以混用 ,也只能随混随用 ,不能久存。二忌混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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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药 合理混用 药剂化学性质 药害 药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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