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八面来风
摘    要:生物制品的研制生产须合法化 农业部已规定2006年1月1日起强制实施兽药GMP,这就意味着所有生产兽用生物制品的企业在今年必须按照GMP要求组织生产,否则将取消生产许可证。我国对兽用生物制品生产实行双重许可,即生产许可证制度和产品批准文号制度。生产许可证制度,指的是生产兽用生物制品的企业必须获得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并在符合GMP条件的厂房中生产。

关 键 词:生产许可证制度  兽用生物制品  兽药GMP  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研制生产  生物制品  产品批准文号  合法化  农业部  国务院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