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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引用本文:李新贵,黄佑富,徐忠波.试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J].四川林勘设计,2011(3).
作者姓名:李新贵  黄佑富  徐忠波
作者单位:贵州省林业学校;贵阳白云区林业绿化局;
摘    要:由于气候因素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贵州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逐年上升,危险性种类增多,外来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侵袭严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后,林业有害生物预防工作将面临不少困难,笔者在提出了强化森林资源分类管理、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林业有害生物预防体系等对策。

关 键 词:林权制度  贵州  林业有害生物  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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