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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不足败诉后果责任自负
引用本文:曹会玲,乔瑞锋,刘登锋.举证不足败诉后果责任自负[J].农村.农业.农民,2004(12):34-34.
作者姓名:曹会玲  乔瑞锋  刘登锋
摘    要:评析:《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53条规定: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村民.应向本村村集体提出申请,经本村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由村民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

关 键 词:败诉  举证  村民会议  村民代表会议  自负  人民政府  村民委员会  村集体  宅基地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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