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司法和谐理念 全面建设和谐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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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献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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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 党组书记、院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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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司法和谐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在“推动全面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目标进程中作用巨大。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紧紧围绕“打造和谐团队,推进和谐司法,构建和谐法院,服务和谐发展“的工作思路,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到法院建设的全过程,呈现出审判工作公正高效、法官队伍积极向上、各项管理科学规范、环境氛围舒适融洽的可喜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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