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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触电案 供电局二审胜诉
引用本文:王福民.一起触电案 供电局二审胜诉[J].农村电工,1994(7).
作者姓名:王福民
作者单位:江苏省沛县供电局
摘    要:江苏省沛县一起人身触电被害案,历经三年,终由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该县供电局胜诉。 该案的原由是这样的,1991年8月5日早晨,原告之夫杨爱民与本村农民郝某各驾驶一辆手扶拖拉机在新沛县中学南侧地里拉土。回程中,因路滑,郝车行走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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